住房公积金如何注销?住房公积金注销后还能再次办理吗?针对这些问题,今天我们就来跟随博文财务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住房公积金如何注销?住房公积金注销后还能再次办理吗?的相关知识介绍。
住房公积金如何注销?
缴存单位发生注销(撤销)、合并、破产、上级单位代缴、中介机构代缴等情况时,应自发生以上情况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并自办理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资料,到缴存银行办理账户注销手续。
单位到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上级单位代缴
上级单位出具的代缴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单位填制盖章的《栖霞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表》(表13)一式三份。
2、 单位破产
法院的破产公告、单位填制盖章的《栖霞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表》(表13)一式三份。
3、单位合并
(1)企业合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合并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单位填制盖章的《栖霞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表》(表13)一式三份;
(2)机关事业单位合并: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合并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单位填制盖章的《栖霞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表》(表13)一式三份。
4、 单位注销(撤销)
(1)企业注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核准通知书”或经税务部门批准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单位填制盖章的《栖霞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表》(表13)一式三份;
(2)机关事业单位撤销: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撤销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单位填制盖章的《栖霞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表》(表13)一式三份。
5、中介机构代缴
中介机构出具的代缴证明文件、代缴住房公积金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单位填制盖章的《栖霞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表》(表13)一式三份。
住房公积金注销后还能再次办理吗?
可以,只需要用人单位重新为个人到公积金中心给你办理开户手续即可(前提条件是该申请人必须在当地就业)。公积金注销后再次办理条件: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职工未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设立的过程中,发现职工身份证号码与已开户职工的身份证号码相同的;职工有两个不同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注销后再次办理条件?
1、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
2、职工未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3、个人账户设立的过程中,发现职工身份证号码与已开户职工的身份证号码相同的。
4、职工有两个不同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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